当前位置 : 易转网首页 > 公司转让 >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时,如何处理账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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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遇到重大变故的时候,往往会进行公司变更。但是,对于某些变更内容来说,对于公司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今天,易转网公司转让平台就带你了解一下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时,如何处理账务问题。
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法人一定有财务处理,但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在注册资本不变更的情况,也是要进行财务处理的,否则很容易触及到公司运营期间的财税问题。因此在北京公司变更的财务处理问题上,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实收资本总额要和注册资本总额保持一致,也不会有改变,所以帐面上的实收资本总额不会发生变化。
2、股东变更了,实收资本的明细帐就要进行变更处理。
(1)减少原股东的实收资本,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借方,明细科目是原股东的名字;
(2)增加新股东的实收资本,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明细科目是新股东的名字;
(3)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借方的股本金额总数要和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贷方的股本金额总数一致,这样才能确保“实收资本”科目总额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变更登记”第三十条中明文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
《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以上,就是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时的财务处理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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