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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一种公司形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公司股东之间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所占的股份享受分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二、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协商
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其内容主要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情况,目标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实际交接手续、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承继、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适用法律、通知义务、联系方式、协议的变更、解除、协议的签署、生效、订立时间、地点等等。
3、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3)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以上,就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不可更改的,缺少一步,股权转让的效果就不会达到,应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需要带全相关的证明材料,提前做好万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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